卫生健康局组织机构
时间: 2024-09-26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 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新闻报道、政务公开、保密信访、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拟定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及人员调配、工资福利、考核奖惩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评审和聘任考核工作;负责直属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申报工作;协助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完成援外医疗队的组建、人员选拔及管理工作。
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综合平衡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测算与分配,监督经费使用;负责全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平衡及宏观管理;拟定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相关规范,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指导和监督社会抚养费管理。
(二)医政医管股
组织指导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等有关政策规范、标准;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床位和发展规划的审定;拟定并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负责血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医疗技术应用准入管理;负责指导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康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有关工作;拟定区级医院支援基层卫生工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和全区健康体检工作;负责医疗事故和计划生育手术技术鉴定的报送、协调和医疗事故的处理;负责区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区级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统筹优化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定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办法和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
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区关于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的政策法规,拟定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督管理,统筹推进中医药振兴工作;统筹协调区域内中医配置,负责中医类别(含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及人员管理;指导中医医院和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中医药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中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指导、协调社区和农村中医药工作。
拟定全区卫生健康、科研发展规划,组织申报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新项目,管理重点学科建设,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负责科研攻关项目经费和补助经费的分配和管理,管理全区医学继续教育工作,进行医学教育质量监督、检查;组织全区住院医师、全科医师和专科医师参加省和市规范化培训,负责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组织指导对外科学技术交流合作。
(三)基层妇幼股
拟定全区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规划、政策、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综合管理农村和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工作;指导全区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项目管理工作;拟定并指导落实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管理的政策措施;监督指导乡街卫生政策的落实。
拟定全区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的规划、技术标准的实施和评价,贯彻落实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法律、法规和规范,推进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日常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规范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拟定全区卫生和计生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组织、规划、审核、指导、监督全区卫生和计生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承担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和卫生计生统计工作。
(四)疾控应急股
拟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措施,指导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突发疫情、恐怖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实施紧急医学救援;组织对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专业人员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培训;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拟定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执行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指导传染病、地方病和其他常见病、多发病及慢性病的防治;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拟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经费、物资等的分配方案和管理;承办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区人民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五)老龄健康股
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年健康有关的政策、措施、建议,协同开展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等老年健康工作。
(六)计生服务股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促进人口与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推动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规定落实;研究提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拟定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指导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拟定实施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落实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规范及工作机制,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承担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评审工作,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承办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及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等重点工程、重点工作的经常性检查和年终考核,拟定目标管理、质量控制、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
拟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指导乡街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健康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指导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协调落实流动人口综合治理政策;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的落实。
(七)行政审批股
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区政府公布的权力清单,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审批资料的管理和归档工作。
(八)安全法监股
负责全系统安全工作的组织落实、检查指导和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指导、监督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卫生安全事件的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进行处置突发安全事件的技术指导;负责本系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健康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计划生育违法案件,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指导全系统法制建设和法制教育宣传咨询工作;牵头组织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事项的听证,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协助处理医疗纠纷。
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贯彻落实有关爱国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爱国卫生工作规划,指导、协调成员单位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对社会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执行爱卫会的决议;联系有关单位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和调查研究工作,指导社会卫生运动科学化、规范化;负责动员社会成员参加健康教育、环境治理、除害防病、农村改水改厕及创建卫生先进活动的日常工作。
(九)医改工作股
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协调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组织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承办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
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监督实施,拟定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措施,监督和规范各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指导医院药事服务工作,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政策的建议。
(十)健康教育股
拟定卫生健康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组织和实施;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
主任编辑:万柏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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