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柏林区关于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1-01-12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区医疗集团、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为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全力抓好感染预防控制等重点工作,根据1月11日省、市召开的《基层卫生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并卫办函[2020]423号)文件精神,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深刻汲取此前部分医疗机构发生院内聚集性疫情的教训,充分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以及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不确定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做好应对冬春季发生新冠肺炎零星散发病例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以感染预防控制为重点,抓紧抓实抓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二、全面做好各项工作准备
一是加强培训学习。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使用医学类APP、在线培训平台、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强基层医务人员的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特别是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和院感防护知识等重要内容,培训对象应覆盖全体医务人员以及管理、安保、后勤(包括外包服务)和陪护人员。
要做到全员学习、人人知晓。二是制定完善预案,并加强演练。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实际,针对辖区突发疫情、机构内发现发热病人等紧急情况,制定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疫情防控小分队、制定监测预警、信息报送、物资保障和储备、培训演练等内容。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三是做好物资储备。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物资的储备工作,按照至少一个月使用量进行防护物资储备并定期补充,对测温门、红外测温仪等设备的准确性要进行定期校验。四是在机构预检分诊处要设置应急隔离室,以便对预检分诊发现的发热病人进行应急处理。规划设置的发热诊室要标准规范尽快建设完成,并同步开展发热诊室工作人员培训、物资储备、工作预案演练等工作。
三、全力抓好感染预防控制工作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感染预防控制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感染预防控制放在机构质量安全管理的突出位置。一是继续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对所有进入机构人员实行预检分诊。执行二次测温制度,即进入机构内首次测温,进入诊室/住院病区时进行二次测温,排除气温过低造成的干扰,保证医疗安全。二是做好机构出入口管控。合理规划门急诊工作人员和患者进出通道并派专人值守。为就诊患者提供一次性口罩等防护用品。对所有人员均须进行“一看一测一查一问”(看是否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询问流行病学史),对于没有手机或确实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医疗机构要通过手工填写流调表等方式完成流行病学史调查。对发热患者信息要进行详细登记,并详细询问患者情况。对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接触史,冷链物流等行业从业史、高度怀疑新冠肺炎患者要立即安置在隔离观察室并报区级疫情防控办协调闭环转运。对于无流行病学史、重点地区旅居史,排除可疑新冠患者,引导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与该发热门诊追踪患者就医情况和核酸检测情况,将结果登记备案并上报区级疫情防控办。(附件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病人信息登记追踪表)避免发热患者流失,严禁留诊、治疗发热患者。(附件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患者就诊流程图)三是严格管控门诊候诊区域,落实“一人一诊一室”,充分利用各类就诊系统、叫号系统、检查预约系统分流患者,维持候诊秩序。设置住院床位的机构严格执行“一患一陪护”制度。四是严格落实各项院内感染控制的管理制度,做好消毒、清洁及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等的清洁消毒,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加强对诊疗环境(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消毒管理,对于重点部门高频率接触的物体表面要增加消毒次数。规范执行医疗废物、医院污水、生活垃圾、输液瓶(袋)、医用织物管理制度。对发热患者所有的废弃物,应视同感染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五是在机构内外醒目位置张贴发热病人就诊注意事项、发热门诊信息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患者就诊流程图,对发热患者要在登记信息后,及时引导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六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力争全员接种新冠疫苗,尽快完成接种。
四、加大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力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发挥家庭医生的优势,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知识、防控政策、疫情信息等相关内容的宣传。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手段主动联系签约居民,了解其健康状况,对其卫生习惯、防护行为进行指导。对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居民要消除其恐慌情绪,指导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对老人、儿童和慢性病患者等重点服务对象,要重点加强健康宣教,提高其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对有家庭成员接受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要督促其他家庭成员做好居家医学观察,同时为其提供必要的心理健康服务和心理危机干预。同时加大三级医院预留号源工作宣传推广力度,倡导广大群众积极采取预约诊疗、分时段就诊等手段进行诊疗活动。
五、加强业务培训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制订全员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考核办法等,组织好常态化疫情周期性培训工作,培训内容要精准,增强实效性。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中严格执行是卫健委要求,做到“十必须”、“十严禁”(附件3)。要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监测预警作用,切实筑牢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
六、加强对防控工作的督导落实
实行疫情防控网格化责任制管理,区卫体局领导班子包点督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及有关人员包点督导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防控督导和培训,做到督导检查全覆盖。区卫体局将对辖区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基层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接诊范围、发热患者的处理、院感防控和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每月不少于2次对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并建立问题台账和销号整改台账。
对思想不重视、执行不到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立即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暂停其医疗执业活动。
万柏林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1年1月12日
主任编辑:万柏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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