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柏林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继续医学教育考核工作 的通知
时间: 2020-07-10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区属各医疗卫生机构,各相关单位:
根据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继续医学教育考核工作的通知》(并卫办发〔2020〕22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0年度我区继续医学教育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范围及对象
2020年度继续医学教育考核与审核验证的时间范围为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考核单位及对象为区属各相关单位、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村卫生室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核内容
(一)各单位贯彻落实继续医学教育政策制度的情况;继续医学教育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继续医学教育组织管理、项目申报和举办情况;年度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覆盖率、达标率完成情况等 。
(二)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参加继教活动、获得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及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达标等相关情况。
三、达标率与学分要求
(一)达标率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达100%为合格;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达80%为合格;民营医疗机构及村卫生室达60%为合格。
卫生技术人员获取学分的达标率:高级卫生技术人员达95%为合格;中级卫生技术人员达95%为合格;初级卫生技术人达85%为合格;其它卫生技术人员(指未取得相关专业职称人员)达60%为合格。
(二)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学分要求
按照《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授分原则及标准执行。(具体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
四、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1.我区2020年继续医学教育考核登记与审核验证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采用网上审核为主和现场审查为辅的形式进行。各单位审核后从山西省继续教育管理平台机构中心端口导出《山西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考核登记表》,本次校验对绿皮本不做具体要求,根据单位意愿,如为便于保存记录,可进行校验,以后仅作为参考。各单位于2020年7月21日前将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区卫健体局科教科203进行审验,考核表单位要留存。区卫健体局科教科依据2020年度太原市继续医学教育考核标准附件1进行审核验证工作。
五、组织领导及要求
(一)我局高度重视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考核工作,并成立了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考核登记与审核验证领导组,参与本次审核验证工作。
领导组成员:
组 长:郝军花 区卫健体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丽琼 区卫健体局科教科科长
成 员:苗 秀 区卫健体局科教科科员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执行,认真落实,组织专人参与此次考核工作。
(二)继续医学教育年度总结和年度评分结果将作为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评比依据,并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晋升挂钩。
(三)各单位要把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考核作为学习、交流、总结、提高的平台,市卫生计生委将结合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抽调相关专家组成考核组,对我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进行抽查检查。
联系人:苗 秀 联系电话:6262336
太原市万柏林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0年7月10日
主任编辑:万柏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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