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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万柏林区卫生健康和体育系统 < 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 > 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0-05-29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各单位:

现将《万柏林区卫生健康和体育系统<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万柏林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0年5月29日        

 

 

万柏林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

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由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 通过,将于 2020年6月 1 日起施行。为做好《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根据市、区有关精神,结合卫生健康和体育系统实际,现制定如下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发挥《规定》对市民文明行为的规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以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为依托,精心组织、扎实开展《规定》系列宣传活动,推动形成全民知晓、全民践行、全民监督的热潮,增强全民文明法治意识和文明守法自觉性,使广大市民群众讲文明、树新风、强素质,将文明行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奋力谱写文明开放富裕美丽万柏林新篇章、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 6 月 10 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各单位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组织干部群众开展学习活动。通过原原本本学习《规定》全文,牢记《规定》文明规范。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争做贯彻执行《规定》的表率,做到带头宣传《规定》、带头遵守《规定》、带头践行《规定》,带头监督《规定》执行。

(二)开展宣传引导活动。各单位要通过宣传栏、电子屏、微信、微视频等传统宣传方法和新媒体宣传矩阵,大力宣传《规定》内容和亮点,解答和回应社会、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形成人人宣传、人人知晓、人人践行的良好氛围。区卫健体局将6月1日-6月10日择期组织“宣传贯彻《规定》、共创文明城市”主题集中宣传活动,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自行组织宣传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

(三)开展“爱国卫生季”志愿服务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志愿者落实“爱国卫生季”城乡卫生“八个严禁”,特别是在严禁随地吐痰行动中发挥积极作用,在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对随地吐痰行为的劝阻活动,大力弘扬文明新风,推动市民文明素质和地区文明程度提升。

三、工作要求

《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的颁布实施,是全省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要扎扎实实抓好广大干部群众的学习教育,迅速掀起学习贯彻《规定》的热潮,不断提升广大干部群众文明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运用法律手段规范和促进文明行为。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规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城”工作重要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

(二)创新方法,讲求实效。各单位要准时参加集中宣传活动,认真组织自主宣传,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多种措施,推进工作落实,并将相关活动简报于6月10日下午下班前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区卫健体局(邮箱:wblqwsj@126.com)简报要有数据支撑、图片印证、措施成效。我局将对各单位《规定》学习宣传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督促检查。

主任编辑:万柏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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