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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行政职能

时间: 2023-07-25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

(二)参与指导本区流通企业改革,建立和完善现代商务企业制度;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商业业态的发展;推进科技进步、技术开发和新技术推广应用。

(三)负责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监测;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

(四)拟定全区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对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进行指导;推动农村市场体系建设。

(五)按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负责本区再生资源回收、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商业特许经营等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成品油市场和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

(六)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对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和零售商促销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七)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与涉及我区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八)依法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商贸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任编辑:万柏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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