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职能

时间: 2023-07-25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区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及相关发展政策。

(二)提出全区工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工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制定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贯彻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做好工业运行重要要素的保障协调,协调配合做好推进工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工作。

(四)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安排使用及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企业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含煤炭类项目)的核准、备案。负责全区新型工业化产业基地、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区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

(五)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优化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负责培育发展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承担全区装备制造、新材料、原材料、化学工业和电子信息等行业管理和产业促进工作。

(七)综合分析工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在工业领域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区的散装水泥管理工作,继续推动散装水泥生产使用。负责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

(八)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负责建立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统筹推进服务企业工作。

(九)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十)做好全区工业企业信息化工作。协调解决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指导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中介组织开展工作。

(十一)落实国家、省市的大数据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引导和推动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大数据的研究和应用工作;协调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推动大数据形成机制的建立和开发应用。

(十二)指导组织实施区属集体工业企业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登记等基础管理工作;通过统计、审核对区属集体工业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十三)指导推进区属集体工业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动集体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

(十四)监督和指导区属集体工业企业做好劳动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

(十五)负责制定本系统党的建设规划;领导本系统基层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工作部署,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根据区委部署,结合实际搞好本系统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及党的其它各项工作。

(十六)指导本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统筹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十七)按照有关规定,审批所属部门(单位)党组织的设置、建制和发展党员工作,负责系统党组织党员及党务工作者的培训教育。

(十八)按照全区党建工作部署,研究确定本系统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讨论决定本系统全局性和综合性的计划、规划、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及其他重大问题,确保本系统党建目标任务的完成。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任编辑:万柏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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