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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柏林区关于开展殡葬相关服务组织和个人备案管理的公告

时间: 2026-08-26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及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区殡葬服务管理秩序,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工作要求决定对全区殡葬相关服务组织和个人实行统一备案管理,现将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在万柏林区区域内,除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外,凡注册或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均应当向区民政局备案。

二、备案时间

(一)集中备案。现有组织或个人应于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首次备案

(二)新增备案。新增组织或个人应从业前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三)变更或注销备案。备案信息变更或者停止经营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或注销备案。

三、备案材料

(一)组织备案材料(企业、组织、个体工商户)

1.万柏林区从事殡葬服务活动组织备案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从业人员名册(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工种);

6.服务项目清单及价目表;

7.相关执业资格证书。(非必须)

(二)个人备案材料(未办理营业执照的个人)

1.万柏林区从事殡葬服务活动个人备案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服务项目清单及收费标准;

4.近期一寸免冠白底照片(附电子版);

5.相关执业资格证书。(非必须)

四、备案流程

(一)提交申请。准备齐全备案材料,到万柏林区民政局二楼(222室)提交申请。

(二)备案登记。备案资料通过业务科室初审后,登记备案簿。

(三)受理审核。备案信息受理后,进入复审阶段。

(四)反馈结果。备案完成后,向备案对象出具《太原市殡葬服务备案证》。(备案证丢失后应及时办理挂失,换发新证;办理变更或注销备案后,收回备案证)

五、注意事项    

1.各殡葬服务组织及个人应积极主动申请备案,积极参与行业规范管理,按时提交备案材料,做到应备尽备。实施“红黑榜”名单,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殡葬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殡葬服务组织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并列悬挂《备案证》与《营业执照》,主动亮明备案身份。个人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应当妥善保管《备案证》,在接受丧主委托时主动出示。殡葬服务组织和个人在提供服务前,主动出示已在民政部门完成备案的项目价格清单,明码标价提供服务,诚信经营,恪守职业操守。

3.民政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将依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按要求完成备案的,民政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4.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中介代办诈骗。请直接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确保信息真实、流程合规。

5.备案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西矿街99号万柏林区民政局二楼(222室);咨询电话:0351-6189008。

附件:1.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组织)备案登记表.xls 

      2.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个人)备案登记表.xls 

      3.服务项目清单及价目表收费标准(服务、用品).docx 

 


太原市万柏林区民政局    

2026年8月20日       


主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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