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柏林区关于开展殡葬相关服务组织和个人备案管理的公告
时间: 2026-08-26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及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区殡葬服务管理秩序,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工作要求,决定对全区殡葬相关服务组织和个人实行统一备案管理,现将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在万柏林区区域内,除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外,凡注册或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均应当向区民政局备案。
二、备案时间
(一)集中备案。现有组织或个人应于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首次备案。
(二)新增备案。新增组织或个人应从业前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三)变更或注销备案。备案信息变更或者停止经营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或注销备案。
三、备案材料
(一)组织备案材料(企业、组织、个体工商户)
1.《万柏林区从事殡葬服务活动组织备案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从业人员名册(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工种);
6.服务项目清单及价目表;
7.相关执业资格证书。(非必须)
(二)个人备案材料(未办理营业执照的个人)
1.《万柏林区从事殡葬服务活动个人备案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服务项目清单及收费标准;
4.近期一寸免冠白底照片(附电子版);
5.相关执业资格证书。(非必须)
四、备案流程
(一)提交申请。准备齐全备案材料,到万柏林区民政局二楼(222室)提交申请。
(二)备案登记。备案资料通过业务科室初审后,登记备案簿。
(三)受理审核。备案信息受理后,进入复审阶段。
(四)反馈结果。备案完成后,向备案对象出具《太原市殡葬服务备案证》。(备案证丢失后应及时办理挂失,换发新证;办理变更或注销备案后,收回备案证)
五、注意事项
1.各殡葬服务组织及个人应积极主动申请备案,积极参与行业规范管理,按时提交备案材料,做到应备尽备。实施“红黑榜”名单,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殡葬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殡葬服务组织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并列悬挂《备案证》与《营业执照》,主动亮明备案身份。个人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应当妥善保管《备案证》,在接受丧主委托时主动出示。殡葬服务组织和个人在提供服务前,主动出示已在民政部门完成备案的项目价格清单,明码标价提供服务,诚信经营,恪守职业操守。
3.民政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将依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按要求完成备案的,民政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4.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中介代办诈骗。请直接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确保信息真实、流程合规。
5.备案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西矿街99号万柏林区民政局二楼(222室);咨询电话:0351-6189008。
太原市万柏林区民政局
2026年8月20日
主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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